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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财政局
来源:中共尖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0年12月23日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实施。 
    (二)拟订县财税、金融改革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区域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区域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根据年度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的工作;组织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四)承担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有关财政票据,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收费;负责监缴罚没收入。 
    (六)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管理县本级预算单位资金的审核和拨付,并对各预算单位的经费实行预算指标的控制和管理;监督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七)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保障工作,保证政府正常运转和维护社会稳定支出需要。      (八)负责县本级财政公共支出管理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其他收支的管理工作;负责制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执行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负责监管县级财政对经济发展方面的支出及国家、省、州、县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监督执行国家、省、州、县财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指导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提出加强金融产业服务、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负责建立金融工作联系协调机制。负责调控政府性存款业务。 
    (十一)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积极推介信贷项目,组织协调政银企等多方合作,推进企业直接融资,培育新的信贷市场,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来本县投资和发展;协调金融机构在金融服务空白区设立网点;推动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制度,审核编制社保基金年度预决算。   
    (十四)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债务。 
    (十五)负责财政支农扶贫资金管理和农牧业综合开发的管理工作。 
    (十六)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议;负责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制定预算管理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及结果运用;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 
    (十七)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职责调整 
    (一)调整划入的职责 
     1.将原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的全县商业保理行业监管、典当行业监管、融资租赁企业监管等职责划入县财政局。 
     2.将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等机构及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属地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处置职责整合划入县财政局。 
    (二)调整划出的职责 
     1.将县财政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县审计局。 2.将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县农牧和科技局。
     三、挂牌机构的主要职责 县财政局挂县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县金融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金融业改革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推动金融及相关领域的工作联系与合作,加强政策指导、协调和服务;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再担保)机构、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七类机构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上述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完善地方金融监管议事协调和联动工作机制;负责协调推动地方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履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督促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风险防范、预警和处置机制,稳妥推进地方金融风险的处置化解,切实维护地方金融稳定;负责推动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金融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和应用,优化地方金融监管手段,推动综合经济金融信息的共享,提高金融风险识别、预警、监测和处置能力;负责指导和推动地方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协调发展;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规范发展创新型金融组织;加强对各类金融机构的指导、协调和服务;负责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办法和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地方金融执法机制;加强企业融资综合协调服务,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组织金融人才引进和培训交流,制订全县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与其他地区金融机构的联系合作和人才交流机制;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承担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