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按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尖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    时间:2020年12月23日    

根据中共黄南州委办公室、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尖扎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黄办发〔20194号)和《中共尖扎县委尖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尖扎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监委〔201919号),经研究,现就尖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管理职责,以及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相关管理职责划入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管理职责划入县农牧和科技局。

二、理顺能源职责

天然气、石油行业管理职责划分。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天然气、石油的生产、运行、流通、供应保障等行业管理,按管行业管安全的原则负责天然气、石油行业(含输储设施)生产、运行、流通、供应保障等方面安全管理,按有关规定对原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天然气、石油行业规划建设,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核准天然气、石油(含输储设施)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管业务管安全的原则负责天然气、石油行业规划安全,参与天然气、石油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拟订城乡燃气、供热运营和安全管理。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