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黄南州委办公室、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尖扎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黄办发〔2019〕4号)和《中共尖扎县委尖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尖扎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监委〔2019〕19号),经研究,现就尖扎县民政局职责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县民政局承担的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县卫生健康局。
(二)将县民政局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划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不再保留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三)将县民政局医疗救助职责划入县医疗保障局。
(四)将县民政局减灾救灾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不再保留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