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民和县在非煤矿山开发秩序专项整治督查中,发现17家非煤矿山和55家砂石料场不同程度存在无证照或证照不全、非法开采、乱采滥挖和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经查,民和县国土资源局作为矿产资源监管职能部门,对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监管不到位,导致无证照或证照不全、非法开采、乱采滥挖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民和县环境保护局作为环境保护监管职能部门,未能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管职能,导致非法开采、乱采滥挖造成环境资源破坏未得到有效整治;民和县水务局履行水保生态环境监管和水土流失防治职责不到位,导致砂场乱采滥挖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从而造成水土流失;原民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履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职责不到位,致使安全隐患长期存在,未得到解决;民和县农牧局、林业局作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监管工作出现空白,致使草原、林地等资源破坏。在纪律审查期间,县国土资源局普查中心伪造会议记录,对抗组织审查。
2017年5月,经民和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白相云给予诫勉谈话,副局长韩向东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进行组织处理;对县国土资源局普查中心主任燕永洁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对县环境保护局原副局长张小强进行诫勉谈话,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祁文秀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民和县水务局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站长李映祖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原民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高祥山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