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市监[2018]22号
布拉市场监管分局、马克唐市场监管所、康杨市场监管所:
春季开学临近,为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黄食药监〔2018〕11号《关于加强春秋两季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切实提高认识,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直接关系到祖国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社会和谐与稳定。尖扎县市监督管理局和教育局将严格按照《》和《国务院食安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责任,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效的措施,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形成合力,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学校是校园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管理,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从业人员职责。要突出春秋两季学校开学等重要时段,定期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严格落实原料管控、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和从业人员培训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彻底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各学校(含托幼机构)把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把食品安全列为学校年度考核的关键指标,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
三、强化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积极会同教育局,围绕学校开学的重要时段,在春秋两季,集中时间和力量,对本辖区内学校(含托幼机构)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营养餐配送企业)、“小餐桌”、家庭托管用餐和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者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隐患,督促学校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销售和使用“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严禁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制作和销售凉荤菜。对学校周边“小餐桌”掌握基本情况,全面纳入监管,并实行备案管理。到2018年底,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量化分级B级达到90%。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其抓好整改落实,对问题比较突出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查处,并及时通报县教育局。
四、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对外承包学校食堂的管理
针对我县外包学校食堂主体责任不落实、学校管理不到位,承包学校食堂经营者资质混乱,食品安全隐患多的实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教育局要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对学校食堂的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对那些有令不行,推卸责任,管理问题多,质量隐患大的学校要加大惩处力度,并将查处结果通报县政府。同时,根据《青海省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条“中小学食堂、托幼机构、社会投资建设管理的学校食堂,应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的规定,已对外承包的学校食堂责令立即整改。
五、加强教育引导,认真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培训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食品经营者的培训,组织他们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打造“阳光厨房”,进一步强化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县教育局要督促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指导学校运用校园网络、广播、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宣传栏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适时发布食品安全警示,强化学生食品安全意识,推动学生健康饮食习惯的养成。
六、健全完善预案,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指导辖区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并适时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学校食堂应立即停止供餐,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和教育等部门,封存控制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设施和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病员救治、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七、严肃责任追究,确保监管工作到位
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对于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约谈的、学校有关责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导致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联 系 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胡春芳
电 话:0973-8732141
县教育局: 关却三治
电 话:
附件: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统计表
尖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尖扎县教育局
2018年3月7日
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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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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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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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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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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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学校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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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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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学校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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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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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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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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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托餐(午托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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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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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抽检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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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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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抽检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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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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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无证经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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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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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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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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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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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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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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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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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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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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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食品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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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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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训的食堂负责人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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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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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训的食堂从业人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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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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