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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南州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时间:2019年09月05日    

为改善投资环境和市场秩序,营造稳定、公平、高效、便利的营商环境,20185月,国务院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15个城市和浙江省为试点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部署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今年6月,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了《青海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964号)。为了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州制定《黄南州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州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并予以印发。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改革的背景和目的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国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投资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实现“一优两高”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三区建设”步伐的重要抓手。

二、改革的内容

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包括从项目立项至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过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实现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

三、改革的总体思路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问题为导向,倒逼改革,着重解决当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复杂、审批涉及部门多、审批事项不合理、审批流程不科学、审批体系不健全、审批效率不高,导致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简化、优化、规范化”为抓手,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着力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分类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加快实现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打造我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阳光快车道”。

四、改革的主要目标

201910底前,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州本级和各县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审批管理系统。到20191231日前,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202010月底,提前建成与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五、改革的主要任务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实现“四统一”,即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采取60条具体的改革任务和措施,有效地指导全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全流程、全覆盖改革。

(一)统一审批流程。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原则上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对审批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取消建筑节能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等5项备案事项,不再把资金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工伤保险证明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前置要件,将同一部门、同一审批阶段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对能用征求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全部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对环境影响、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审批时序进行优化。同时提出在审批中积极推行联合审查、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和区域评估、告知承诺等机制,有效压缩审批时限。

(二)统一信息数据平台。配合完成覆盖省、州、县三级的青海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与国家系统对接,并与各专业平台互联互通,最终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覆盖、全流程审批“一网通办”。

(三)统一审批管理体系。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机制,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窗口,实现“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推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模式,实现“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实现“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四)统一监管方式。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各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各自行政许可审查负责,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实行“红黑名单”管理制度,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提升审批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