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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10项行政 审批等事项的决定政策解读说明
来源: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21年10月21日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28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青政〔2021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一、起草的必要性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委、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着力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优化投资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起草依据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28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青政〔202123号)文件,对照州级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起草《黄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10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

三、主要内容

《黄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10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主要是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28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青政〔202123号),对州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再次清理,涉及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0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事项5项,承接行政审批事项5项。

四、相关问题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28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青政〔202123号),由州政府审改办拟定《关于征求<黄南州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10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的函》于58日印发给各市县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根据收集意见修改梳理形成黄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10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

五、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情况

《黄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10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起草后,我办已书面征求了各市县人民政府及州政府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