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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州全面做好“路长制”工作 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来源: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时间:2021年11月24日    

一、制定背景

(一)意义。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02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和《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青交〔202117号),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截止2020年底,纳入黄南州农村公路列养里程为5361.601公里,其中地养国道107.237公里,地养省道514.887公里,县道534.911公里,乡道2073.737公里,村道2134.829公里。由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能和责任主体未能真正落实,各市县乡村道日常管理养护出现责任缺失,失养、弃养现象时有发生,加之农村公路水毁、超载车辆、人为破坏公路设施等现象发生,出现破损而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影响广大农牧民群众出行安全。因此,构建完善的农村公路路长管理责任制度非常必要。

(二)目的。通过养护体制改革改革试点在黄南州全面推行路长制,确保所有公路管养到人,职责明确。构建起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畅、安、舒、美”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依据。本《方案》主要遵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02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和《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青交〔202117号)、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全面推行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201884号)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六个部分: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组织形式、管理流程、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州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全州100%的乡镇落实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和专管员,农村公路监督管理机制、养护责任全面落实,净化、绿化、美化有提升;“安全、应急、畅通”有保障;农村公路服务农村能力全面提升。

(二)组织原则

本方案按“分级管理、分层考核、分段负责”原则建立路长制管理架构,实现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路长制全覆盖,研究解决交通发展短板和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

2021 年12月底前,完成州、县、乡、村四级路长组织体系建设;到2022年底,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建立,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到2025,农村公路通达深度、通行能力、路况水平、安全水平、管养水平、运输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路长制长效机制建立并常态化。

(四)组织形式

黄南州路长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全州路长制推进工作,具体工作在路长制委员会统一安排下由州交通运输局负责。

各市县总路长由市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路长由市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

乡镇级路长由乡镇长担任。村级路长由村(牧)委会主任担任。

(五)管理流程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农村公路路长制实行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和责任单位对路长负责的责任分工制度。由州总路长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市县路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及实际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市县路长: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治理总负责人,路长办公室负责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和路域环境整治资金,协调处理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等重大问题。

乡镇路长:为辖区内管辖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乡、村道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村级路长:为辖区内管辖的村道养护管理的责任人。

乡村道专管员在市县总路长办公室和乡镇路长办公室、村级路长的监督指导下,具体负责落实管辖的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监督、巡查和考核,督促日常养护开展和问题整改落实,负责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监督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州直相关部门、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将“路长制”考核纳入州、市县、乡镇三级年度工作目标进行政府绩效考核,不断完善奖惩机制,对“路长制”实施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力的追究责任。各要于本方案印发之后抓紧制定出台全面推进路长制工作方案。

2.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路长制联席会议、信息报送、检查考核等配套制度,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形成农村公路管理保护合力。要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坚持因路制宜,实施“一路一策”,针对不同农村公路的功能特点以及存在问题,由路长牵头制定年度任务书,提出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序组织实施。

3.做好信息公开。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各级路长名单。在各路段显著位置设置路长制公示牌,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路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搭建公众信息平台,畅通电话热线等监督渠道,聘请社会监督员对路长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4.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宣传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重大意义。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向社会广泛宣传介绍路长制推行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创新举措,营造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5.落实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保障。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和路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市县政府财政预算,州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

 

       黄南州交通运输局

        202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