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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乡村振兴示范村(乡镇)建设行动计划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1年12月23日    

一、制定背景

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之年,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脱贫地区乡村全面振兴,根据省、州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全面振兴的相关部署和州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我县在组织实施好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基础上,启动实施了州县乡三级试点村建设。

二、主要内容

《计划方案》共分四个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建设内容、申报程序、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 包括建设示范村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基本原则。主要阐述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推动乡村产业、生态、文化、人才、组织振兴。坚持科学规划、以人为本、生态优先、整合力量、整体推进五项原则。按照“先行先试,分类梯次推进”的建设模式,到2025年全县打造完成16个州级、31个县级、33个乡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任务,每年至少1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任务。

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示范村、乡(镇)建设重点内容,对示范村从推进实施“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五大振兴工程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对示范乡(镇)从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乡风文明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第三部分主要阐述了州县乡示范村、乡(镇)的申报程序,主要包括申报条件和申报方式。明确了州县乡三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示范乡(镇)在基础设施、村集体经济、村级组织建设等方面应符合的相应条件。并要求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创建、压茬创建”的原则逐级申报。

第四部分主要阐述了建设示范村的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规划先行、强化资金保障、严格考核评价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