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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2023年度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3年06月28日    

一、起草依据及过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青政办2021123号)和黄南州农牧局、黄南州财政局、黄南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黄南州2023年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农牧〔20238)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强化补奖资金监管,改善草原生态环境,确保农牧民收入稳步增长,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框架结构

《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实施内容、资金测算、技术和监管措施、保障措施7个部分。

三、解读重点内容

第一部分,第二部分,从指导思想、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预警体系上做了明确说明。

  第三部分,目标任务。根据《黄南州2023年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我县2023年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总面积为207万亩,总资金为1721.7743万元。其中,禁牧补助面积为88.52万亩,补助资金为1425.5743万元;草畜平衡奖励面积为118.48万亩,奖励资金为296.2万元。

通过实施第三轮草原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继续落实天然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县草原植被覆盖度稳定在60%以上,引导农牧民合理配置载畜量和科学利用天然草原,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加快推动生态、生产、生活协调发展,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农牧民收入水平稳步提升,实现草原增绿、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

第四部分,实施内容。一是实施范围:全县9个乡镇1个办事处86个行政村100785.23万人。二是实施对象:依法取得草原承包使用证(含联户),从事畜牧业生产并履行草原保护义务的农牧户。严禁公职人员及非承包户、牧户重复享受领取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三是类型划分:全县2023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目标任务为207万亩,其中,禁牧面积88.52万亩(排查出的已征占用禁牧面积0.444亩,不再享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草畜平衡面积118.48万亩(排查出的已征占用草畜平衡面积0.1411万亩,不再享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按草原承包面积发放,主要用于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四是发放程序:由个人申报→各行政村(牧委会)审核→以户为单位编制花名册据实统计→村级公示(时间不少于7)→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所在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审核→乡()级公示(时间不少于7)→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级农牧部门汇总→县级农牧会同财政、林草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移交相关金融机构以“一卡通”形式直接发放到户。五是工作进度:2023630日前,全面完成禁牧、草畜平衡资金发放、补奖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和审核等工作。2023715日前,完成禁牧、草畜平衡任务落实工作,完善相关资料、工作总结等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