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必要性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着力加大建议提案办理力度、着力提升建议提案质量水平、着力推动建议提案工作提质增效、着力强化建议提案办理督促检查、着力促进建议提案履职规范有序,不断提高建议提案质量,努力实现州、县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复率100%,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满意率达到100%的目标。为确保2023年提案建议办理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完成,特制订本方案。
二、主要框架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第一部分工作目标;第二部分组织机构;第三部分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第四部分相关要求。
三、解读重点内容
(一)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州、县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2023年度州、县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盛 国 德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周 磊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德 日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占 业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才让扎西 县教育局局长
翟 孟 歌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才项仁增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徐 晓 鹏 县公安局政委
刘 光 胜 县民政局局长
尼么才让 县司法局局长
葛
鸣 县财政局局长
董 寿 山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才 本 加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高 海 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唐 学 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 晓 光 县水利局局长
杨本才让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扎西尼玛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李
玲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夏
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 吉 加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贾 学 军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马 青 芳 县残联副理事长
郭 晓 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应 芳 臣 马克唐镇人民政府镇长
绽 永 俊 康杨镇人民政府镇长
索南东智 坎布拉镇人民政府镇长
夏
尕 昂拉乡人民政府乡长
本
太 措周乡人民政府乡长
多 杰 加 能科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 海 林 贾加乡人民
政府乡长
公 保 杰 当顺乡人民政府乡长
周
巴 尖扎滩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
建 多加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尕旦杰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相关工作。
(二)时间安排
1.任务分解阶段(2023年5月17日—5月18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州、县相关文件后,组织召开办公室会议,安排专人对建议提案进行整理,对办理任务进行初步分解,并征求相关部门、乡镇意见建议,确定承办、协办单位和相关责任人。
2.交办阶段(2023年6月6日—6月7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交办会议,安排部署2023年度州、县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相关工作,并下发《2023年度州、县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对建议提案进行交办,并由承办单位分别作表态发言。同时,各承办、协办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全面认领任务,主动与代表、政协委员见面沟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确定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责任时限等,确保州、县两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均按期完成。
3.办理阶段(2023年6月8日—7月21日)。承办单位要于7月20日前,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委员,同时,要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7月21日前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4.“回头看”阶段(2023年7月22日—7月25日)。各承办、协办单位要对2022年州、县两级人大代表建设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全面的“回头看”,对所有建议提案完成情况进行大排查、大梳理。并按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制定清单,对未完成的从主客观深入分析原因,制定相关措施,确保于7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并及时向代表、委员答复。同时,要将2022年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于7月25日前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5.总结阶段(2023年7月26日—7月28日)。各承办、协办单位要配合做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视察及汇报工作,并对2022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及开展“回头看”情况进行总结,于7月28日前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对办理工作进行总结,于7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函报州政府督查室。
6.整理归档阶段(2023年7月29日—7月30日)。各承办、协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结束后,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将建议和提案原件、答复等相关资料进行归档管理,以便今后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