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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优化三级医疗保障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3年10月27日    

一、起草背景和必要性

为加强基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下沉到乡镇、村(社区),构建全州统一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优化三级医疗保障便民服务。经县政府2023年第9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尖扎县优化三级医疗保障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二、主要框架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七个方面内容: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第二部分目标任务;第三部分基本原则;第四部分组织机构;第五部分工作任务;第六部分实施步骤;第七部分工作要求。

三、解读重点内容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范围内优化三级医疗保障便民服务工作负总责,加大人力财力投入。各有关单位结合职责,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指导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推进,实现医疗保障经办业务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保障、能办事,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原则。坚持统筹谋划,完善保障机制。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开展优化三级医疗保障便民服务工作,确保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应放尽放,便捷高效原则。按照全县“放管服”工作部署要求,将医疗保障经办资源、服务和管理更多地下沉到乡镇、村(社区)直接办理。统一规范县、乡镇、村(社区)三位一体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网络,强化管理服务规则和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四、工作任务

(一)健全县级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县医疗保障服务,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根据辖区常住人口数量,综合考虑参保人口数量、参保单位数量、辖区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规划基层服务中心布局、工作人员配置等;落实统一的医疗保障服务制度、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由专人做好本辖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的编制和动态调整、业务管理、指导培训等工作。

(二)加强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统一医保经办规程。执行全县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标准,全县、乡、村(社区)三级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一规范,提高实施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保障参保群众享受规范、统一、高效的医保服务。二是推进简政便民服务。按照“只减不增”“最少必须”原则,进一步“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实现服务质量、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最优,同时积极推行预约办、电话办等服务,满足参保群众办事需求。以保障群众办好各项业务为主线,实施流程再造,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办成,切实解决群众医保报销申请材料繁、手续杂等问题。三是打造服务示范点。加强对各乡镇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提高各乡镇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扩大宣传引导,使基层群众更好的享受到医保“惠民、便民、创新、高效”的服务,争取在202310月底,10个乡镇建成“医疗保障服务站”、所属的1个村(社区)建成“医疗保障服务点”(试点)。

(三)补齐乡镇级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依托辖区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基层服务中心等机构建成“医疗保障服务站”,提供医疗保障服务的乡镇数量占比100%,主要负责医疗保障业务受理经办工作,接受县医保、社保、税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配备必要设备,使用全县统一的医疗保障系统等办理业务。具体负责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异地备案等相关业务办理,以及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业务咨询解答等。

(四)建设村(社区)级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党群服务中心、村级卫生室、农行惠农通服务点等,建立村(社区)级“医疗保障服务点”,提供医疗保障服务的村(社区)数量占比 100%,主要负责医疗保障业务受理工作,接受乡镇“医疗保障服务站”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具体负责部分业务的受理,以及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业务咨询解答等;确定帮办代办服务范围,协调对接医保、社保、税务部门等,为参保单位和群众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的帮办代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