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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尖扎县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
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一、起草背景和必要性

为高质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切实做好2024年农村改厕工作,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活品质,根据《青海省“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意见》及《黄南州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主要框架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第二部分基本原则;第三部分建设内容;第四部分资金安排及补助标准;第五部分组织实施;第六部分保障措施。

三、解读重点内容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为目标,坚持农村改厕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稳步扩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范围,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着力补齐农村人居环境中农户改厕短板,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夯实基础。

目标任务。2024年以先建后补方式组织实施农村户厕改造392座。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改厕意愿的基础上,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原则,选择适合农牧区生活习惯、农牧民乐意接受的户厕类型,原则上优先推行水厕改造。要加快推进问题厕所整改,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摸排出的问题厕所今年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群众主体。政府重点抓好政策宣传、改厕方案编制、定标准、示范引导等。尊重农民历史形成的居住现状和习惯,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基本要求,发挥村“两委”班子作用,引导农民群众投工投劳自愿改厕。不搞大包大揽、强迫命令。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卫生、经济、适用、环保”的理念,立足乡镇、村社基础设施条件、环境改善需求,选择适宜的改厕模式,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水厕入室、旱厕入院,不搞“一刀切”,不得层层加码,不搞“形象工程”。

坚持示范引领、稳步推进。采取先易后难、示范引领、自愿申报、先建后补的工作步骤,树立一批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示范村,以点带面、积累经验、形成规范,鼓励整村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建管并重,长效管用。坚持质量优先,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阶段任务,科学稳步高质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厕所规划建设过程中,同步考虑管理维护问题,通过多种渠道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村改厕规范、有效使用、长期受益。

(三)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及类型。2024年在全县10个乡镇(详见附表3),共改建户厕392座,其中:水厕97座、旱厕295座。

建设方式。农村户厕改造采取“县统筹安排、乡镇组织实施、部门监管指导”的工作机制,改厕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实施。为鼓励农户直接参与改厕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农户已自建完成且未享受过财政奖补资金的户厕,经“村级自验、乡镇审核、县级验收”达到无害化标准的卫生厕所,通过“一卡通”方式奖补到户。对自建资金筹措困难的农户,经村、乡(镇)审核同意后,农户可提前申请预付,并按卫生厕所标准修建完成

(四)资金安排及补助标准

2024年共安排资金152.84万元,建设户厕392座;(详见附表23)。农村户厕改造由农牧户按建设标准要求改造户厕,水厕最高补助总额不超过4200元,旱厕最高补助总额不超过3800元(补助范围及标准省级方案为准),建设完成并按程序验收合格后给予足额补助。2013年以来已经享受过财政支持改造的户厕不再享受补助(确需整改的问题厕所除外)。

(五)组织实施

县农牧局组织做好组织各乡镇统计辖区农牧户改厕意愿、制定县级实施方案、结合分配改厕指标、检查指导改厕工作,乡(镇)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具体实施、宣传引导、确定改厕对象、核查验收、支付资金。村级组织动员联系群众,做好宣传,推动厕所革命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杜绝新建户厕出现闲置或挪作他用。9月底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验收等各项工作。

确定改厕对象。在广泛宣传引导的基础上,由符合改厕条件的农牧户自行申请,填写《2024年青海省农村户厕改造申请审核验收表》(附表1),确定改厕模式和建设内容,报村“两委”初审并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和县农牧部门审定。

选择改厕模式。尊重群众改厕意愿,县农牧部门和乡镇做好技术指导,结合本乡镇实际,帮助农牧户选择适宜的模式。对无法接入主管网,且农牧户改造水厕意愿较强的村社,建议选择分户或联户处理模式的水厕。

精心组织实施。县农牧部门要加强技术培训指导,改厕前做好相关人员技术培训,让群众了解掌握改厕模式、标准、技术规范。由乡镇具体组织实施,鼓励群众自建,改造后的厕所要达到卫生厕所标准。如群众无力自建,可由乡镇协助实施,并鼓励农牧民投工投劳、以工代赈,广泛组织带动农牧区群众务工,增加农牧民收入。

组织项目验收。改厕项目完工后,村社按照农村户厕改造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逐户进行竣工验收,参与验收的人员要严格验收程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各村社的验收结果开展全覆盖审核。确保县级按不低于50%比例抽查验收。

补助资金拨付。根据省级下发的《青海省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的要求,州农牧局按照计划改厕数量,将补助资金切块到县一级。对已确定的改厕户按程序预拨30%前期补助资金。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剩余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全部补助资金在1120日前拨付到位。如遇特殊情况资金未使用完,可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需将发放补助依据、补助花名册及相关验收材料提交县农牧部门及时整理存档。

严格档案管理。农村户厕改造严格落实“一厕一档”要求,逐户建立纸质档案和台帐,并由县农牧部门负责实施台账式管理。纸质档案包括:申请审核审批表、培训证明、公示材料、改造前后照片、资金拨付凭证等内容。乡(镇)村级要将已改造的农村厕所及时录入到“青海省农村厕所革命信息管理系统”,县农牧部门负责做好核实上报工作。

(六)保障措施

健全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厕所革命领导小组“一把手”制度,进一步健全“省级统筹、州级监管、县级实施,乡级具体负责实施”的工作推进机制。县农牧部门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统筹谋划好、推动好、落实好农村厕所革命各项工作。

做好资金管理。县级要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对口帮扶资金等,加强农村厕所革命资金投入力度。要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拖欠、克扣或挪用农村厕所革命资金。乡镇一级对验收情况、资金到户情况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防止出现优亲厚友、有失公平现象发生,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加强技术指导。县农牧局要组建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定期开展改厕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确保乡村干部、施工人员掌握改厕技术标准、建设规范。要通过业务单位派驻、村级聘请、村干部专业培训等多种方式,建立村级改厕技术指导员队伍,在施工期间进行现场指导督促,确保改厕质量过硬。

强化督促检查。县农牧部门要突出建设、使用、管理三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问题反映和督促整改机制,不定期深入一线开展抽查,发现问题当面反馈、限期整改。持续加强对各乡()、村改厕工作的督促落实和跟踪问效,确保政策落实、项目落地、群众满意。

注重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及门户网站、微信等新媒体,通过设置专栏、专题、专访等,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意义、政策举措、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矛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