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县自然资源局综合办公室(0973-8734492 )。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积极落实。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运行,进一步提高和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准确
的原则,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保障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严格程序。我局严格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推进落实,结合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服务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防止涉密信息上网,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三)加大宣传,分解任务。我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为服务对象提供全面、大量、及时的信息。我局开展的各类活动、会议等信息均能以较快的速度撰写并同时发布在尖扎宣传、尖扎融媒等媒体上。为了有效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和新闻宣传的工作力度,调动广大干部职工从事信息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我局对信息宣传工作进行了目标任务分解,具体到各业务股室及局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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