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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尖扎县乡村振兴局    时间:2023年02月23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尖扎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73-8734608

一、总体情况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定,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乡村振兴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并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知识,不断提高干部思想认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

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强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难点问题,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