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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布拉镇人民政府
来源: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坎布拉镇人民政府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坎布拉镇党政办(0973-874274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由党委副书记牵头,党政办公室负责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根据条例最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信息公开内部审核流程。

(二)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各个方面的信息,重点公开政府机构设置、人事信息、农村工作、乡镇建设、计划生育执行情况、社会救助情况、土地使用情况、涉农各项补贴情况等基层政务信息。

  (三)进一步优化公开渠道。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神奇坎布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民生实事各类信息。镇政务、党务公开栏及村内村务公开栏定期公开各项政务、村务信息。利用民情分析日、主题党日等活动常态化收集建议意见,有效打通线上线下民意反馈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

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0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制度、责任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及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三是信息公开渠道较窄,公开的信息没有及时更新。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相关业务培训。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强化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二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加强调研和分析,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要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同时,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在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热线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