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切实加强对车辆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的管理,严格落实各货运源头企业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禁止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出场(站),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良好的货运市场环境。县治超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26年4月在辖区内的道路货运运输经营企业、货物运输站场(站)装载点登记、核查,现将确定2026年重点货运源头单位4家公示如下。
附件:尖治超办(2021)5号关于下半年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公示的请示.doc
尖扎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代)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