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城乡垃圾污水等问题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4〕 30 号)、《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认定指南(试行)的通知》(青生发〔2024〕247号)和《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管控认定工作的通知》(青生发〔2024〕25号)文件规定,县生态环境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认定工作。现将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认定的行政村名单(32个)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社会各界对认定村庄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系方式:0973-7702256
联系地址:尖扎县马克唐镇申宝路林业巷
附件:关于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管控认定村庄名单的公示.pdf
尖扎县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26日